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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经贸委等关于印发《关于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强化支持优化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强化支持优化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组通字[2008]44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鲁政字〔2008〕36号文件通报表彰了首批10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这些创新团队是我省优秀的科学家群体,他们多年来坚持潜心科研、持续创新,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鲁办发[2007]17号)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强化支持优化环境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08年8月19日

关于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强化支持优化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引领带动全省科技创新不断发展,根据《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鲁办发[2007]17号)规定,现就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提供支持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1、支持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持续进行攻关研究。对每个入选的省优秀创新团队,由省科技厅、财政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每年奖励经费50万元,连续奖励两年,主要用于科技攻关研究、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等。
  2、支持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参与省重大计划、创新工程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省重大科技项目。优先推荐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国家级课题计划和科研项目。重点为省优秀创新团队提供科研项目支持,可定向申报课题,也可自主选题申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后,由省科技厅按计划管理程序办理。
  3、鼓励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追踪国际创新前沿,提高学术技术水平。积极支持有能力的省优秀创新团队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所在单位要给予资助。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省优秀创新团队成员到国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进修深造或访问交流。
  4、积极为省优秀创新团队吸引凝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创造条件。对于能够从省外、海外引进高水平领军人才的省优秀创新团队,将利用“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平台,采取因人设岗的方式予以支持。具体由省优秀创新团队提出申请,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统筹安排。积极为省优秀创新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优先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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