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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6〕1129号)


省文物局:
  《关于申请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函[2006]256号)收悉。为加快我省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2006年第61次省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科研楼3600平方米、实验楼59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45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2500平方米、辅助设施2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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