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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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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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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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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职责,省林业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及宣传、新闻发布、机要、保密、档案、车辆、安全、保卫、信访及接待等工作;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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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厅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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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拟本省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执法听证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四)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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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订全省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省种苗、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科教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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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及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拟订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林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和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

  (六)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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