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推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为服务“三农”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要明确办案的主攻方向,重点查办严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损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和影响恶劣的案件,特别是党委和政府关注、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1.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转让、征地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2.重点查办“三农”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入当中的粮农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
  3.围绕涉农生态工程项目,重点查办发生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风沙治理、水土保持、环境污染治理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
  4.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重点查办发生在家电下乡、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5.重点查办我区“塞上农民新居”等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农村电网、饮水、新能源改造利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
  6.重点查办农村学校、农村医疗卫生、医药购销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7.围绕《宁夏农村扶贫规划》,重点查办“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等项目中,涉及救济款项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职务犯罪案件;
  8.围绕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乡镇政权组织选举等工作,重点查办破坏农村承包经营、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赂、贿选等严重危害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秩序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加强组织协调
  1.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专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进行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定期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专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督促落实。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检察机关办案单位要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土地、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系。主动了解掌握“三农”资金投入、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和相关政策。要切实加强同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法院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惩治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