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省交通厅。
三、加强运输市场监管
1、加强对春运车船的管理。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坑、宰、甩、倒卖旅客行为以及倒卖车票、乱涨价、刹价等违规行为;未经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车、客船,一律不得投入春运。
2、加强对客运站等源头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加强客运站现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对客运站擅自接纳无春运资格的车辆、乱收费、不公平排班、不及时结算运费等违规行为,给予降低服务信誉等级处理。
3、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513号)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240号)。为确保春运投入充足的运力,各地交通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措施减轻客运经营者负担。
4、强化文明、规范执法。各地要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准确,杜绝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发生。
5、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各级运管部门和各客运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检查。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接到举报要坚决予以查处,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6、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通过开展延长售票时间、增设售票窗口、电话定票、上门送票、在客流量大和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售票点等方法,方便旅客出行,为广大旅客和民工创造一个愉快、祥和地出行环境。要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要针对农民工收入较低、票价承受能力差的特点,积极引导客运企业,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价廉的运输服务。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春运工作是今年湖北交通“质量效益年”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省运输行业要以构建“和谐运输”为宗旨,以人为本,规范运输经营、管理行为,切实提高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湖北交通“质量效益年”活动开门红。省厅成立由林志慧厅长任组长,陈新武副厅长任副组长,陈兰平、高玉玲、马立军、谢强、丁毅锦、郝庆云、周峰、王宪龙、章征春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运输安全处,道路运输春运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水路运输春运办公室设在省港航管理局。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地及厅直有关单位春运领导小组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及电话请及时报省厅春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