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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增补中介机构进入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增补中介机构进入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青国资监督〔2009〕7号)
市直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青国资委〔2004〕3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动态管理实施细则》(青国资委〔2006〕13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增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进入2009年市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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