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广播电视发射塔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6〕666号)
陕西省广电局:
《关于报送陕西省广播电视发射塔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广局函[2005]8号)收悉。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50号)要求,我委在西安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陕西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陕西省广播电视发射塔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可行性报告文件进行了补充修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补充修编后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该项目利用原有建筑结构构造形式进行改造扩建及装饰设计。主要改造内容为:
(一)发射塔内外改造装修。包括省广播电视发射塔塔座、塔楼结构改造加固,塔座、塔楼、塔身内外装潢,灯光照明及线路改造,塔内通风空调系统改造,给排水改造,132米旋转观光厅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779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