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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评估指标

序号

权重

评 估 要 素 及 等 次 标 准

初 评

单 位

一 等

(1.0)

二 等

(0.8)

三 等(0.5)

四 等(0.3)

A6

依法治校与

教育督导9分

28

3

学校领导集体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依法治校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创新;学校章程、制度健全完善,岗位职责清晰明确;“法律进学校”活动效果突出;

存在不足

明显

不足

 

法规处

29

3

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法制课(讲座)得到落实,学科教学有法制渗透;对外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定程序,做到事前审核、事后及时备案;校园法律纠纷及时妥善依法处理;健全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参加校方责任保险。

有一条

不足

有两条

不足

 

法规处

30

3

认真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评工作认真规范;教师评价有方案和配套的制度并认真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奖惩的基本依据;认真作好学生评价工作。

存在不足

明显

不足

 

督导室

A7

行风建设

稳定与

安全

9分

 

31

3

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测评位次靠前。

工作稍有不足;行风测评位次居中

工作一般;行风测评位次靠后

行风存在问题

监察室

32

3

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上级转、交、督办的信访案件;无群体罢课事件和越级群访。

信访工作稍有不足

案件查处不利

 

信访办

人事处

33

3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认真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无重大责任事故。

有欠缺

专项检查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安全处

校外办

体卫处

基建办



吉林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度
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问题的说明与要求

  一、2008年度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职教会精神,紧紧围绕今年市教育局的工作重点,深化课程改革和建设,变革职业教育办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本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市教育局文件形式下发各校。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下达。
  三、责任书的评估实行二次量化、加权求和的方法。每项指标及各个评估要素划分为四个等级标准,评估时严格按等级标准进行评价,不够一等的降为二等,依此类推。对每项指标的各评估要素均赋予相当于权重的分值。同一项指标各评估要素得分之和为该项指标的得分。
  四、责任书评估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90分以上的为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学校,80--89分为目标管理成绩达标学校,79分以下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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