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49号)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教育宏观管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推动年度教育目标的实现,现将2008年度市直属学校(幼儿园)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市直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共分两个系列,即:普通中小学校责任书和中等职业学校责任书。请各类学校分别贯彻实施。
二、有关责任书的实施与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市直属学校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问题的说明与要求》。
三、各学校要在责任书下发之日起,围绕所承担的指标项目,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责任书的过程管理,加大举措,强化过程推进,全面实现年度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附件:1、吉林市直属中小学校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2、吉林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吉林市直属中小学校2008年度
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
| 序号
| 权重
| 评 估 要 素 及 等 次 标 准
| 初 评
单 位
|
一 等
(1.0)
| 二 等
(0.8)
| 三 等
(0.5)
| 四 等(0.3)
|
A1
办学指导思想6分
| 1
| 3
| 按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学校长远发展规划,确立年度工作计划,年内较好完成。
| 有不足
| 计划完成不好
| 无规划
| 督导室
|
2
| 3
| 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注重内涵发展,有措施、有成效。
| 稍有不足
| 无特色
| 无进展
| 督导室
|
A2
办学行为17分
| 3
| 4
| 面向全体学生及学生的所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设重点班、不按学生成绩编班、排座次。
| --
| --
| 有一条不足
| 督导室
基教处
|
4
| 3
| 按学校规模办学,严格按计划招生,不超班额;认真落实招收“双特生”计划,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相关工作。
| 没完成招生计划
|
| | 规划处
基教处
|
5
| 4
| 落实控辍责任,有具体措施;学籍管理规范有序;初中年流失率在1%以内,小学无流失;积极开展扶贫助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落实“一班帮一生”对口资助活动。
| 年流失率1.2%
| 年流失率1.5%
| 控辍职责不落实
| 基教处督导室
|
6
| 3
| 严格执行减负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
| 稍有不足
| 明显
不足
| | 基教处督导室
|
7
| 3
|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全学科、开足课时;积极实施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标准。
| 课时偏差超3%
| 课时偏差超5%
| | 基教处
督导室
|
A3
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分
| 8
| 4
|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措施具体,推进德育工作创新;分层次确定德育目标,认真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做好各项争创工作;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
| 四条中有一条不足
| 四条中有两条不足
| | 校外办
基教处
督导室
|
9
| 4
| 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保证课时,保证经费,有专兼职教师,咨询室达标;开好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科技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科技活动。
| 有一条
不足
| 有两条不足
| | 基教处
|
10
| 3
|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露一手”活动丰富开展,有成果展示。
| 有不足
| 有明显不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