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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城大院7号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城大院7号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6〕686号)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陕政管发〔2006〕21号文收悉。为了缓解省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紧张问题,根据省政府审定的新城大院总体规划和新城大院维修改造一期工程进度安排,经研究,同意建设新城大院7号楼,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及内容
核定总建筑面积为11196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部分为办公用房,地下部分为中心变电站、2号冷冻机房和其他设备用房。
二、
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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