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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发[2008]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内涵发展,推进课程改革工作健康、扎实、有效地进行,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市教育局确定2008年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年”,并制定了《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附:《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年”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要求,立足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习者为中心,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推进课程改革,以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为出发点,优化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改革课程模式,科学确定课程内容以及教材,加强先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实践,努力构建与学生学习基础相适应,与继续终身教育需要相衔接、与行业企业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相融合的、具有我市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新体系。
  二、目标任务
  1、成立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点建设专业教研中心。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树立正确的课程理念,不断强化课程意识,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不断创新的有效机制。
  2、实施专家引领,开展课程改革培训。一是聘请职业教育专家进行课程改革新理念培训。二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在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中的研究、指导、服务作用。
  3、通过广泛开展课程改革实践,确定一批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培育一批课程改革示范专业实验点,从而带动和推进全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有效地开展。
  4、在国家和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德育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5、实施科研引领。加强以课程开发为中心的理论研究和校本研究,各职业学校继续开展吉林市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建设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每校保证至少承担一个项目。
  6、加大课程改革和建设的力度,按照学生将要胜任的职业(工种、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能力等素质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各专业培养目标,调整课程设置和内容,加强课程体系的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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