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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8.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加强对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督导评估,力争使蛟河市职教中心通过省重点职业学校评估验收进入省“百强校”行列。
  9.对已经通过省评估验收的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县级政府兑现承诺,加大投入,加快职教中心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任务。
  四、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促进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
  10.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督导,促进新课程实验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11.开展重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学校坚持内涵发展,拓展功能,办出特色。
  12、组织开展“质量万里行”形式的随机督导,以农村教育为重点,突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控制学生辍学等重点内容,对乡镇和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强化制约机制。
  五、按照省下发的新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学校督导评估实验,推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机制改革
  13、组织指导县(市)、区和学校按照省下发的新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学校督导评估实验,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学校标准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机制。
  14、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机制研究”分课题研究,力求实效。
  15.深入探索校长、教师和学生评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六、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教育督导自身建设
  16.加强组织建设,聘任第二届兼职督学。
  17、加强处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督导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按照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兴研究讨论之风,坚持面向基层开展调研,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督学的专业化发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教育督导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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