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星华制药有限公司治疗哮喘新药龙香平喘胶囊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星华制药有限公司治疗哮喘新药龙香平喘胶囊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6〕524号)


陕西星华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治疗哮喘新药龙香平喘胶囊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陕西省医药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陕西星华制药有限公司内,厂区总面积约33.9亩。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动力车间等,购置检测设备,建设一条年生产3亿粒胶囊的生产线。
  三、生产工艺及设备选型
  该项目采用的主要工艺有:中药材前处理、水提取、酸水提取、醇提取、渗漉提取、胶囊生产等。同意设计选用的各类设备。
  四、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同意厂区总平面设计,同意生产车间和辅助建筑物的建筑、结构设计。
  五、公用工程
  1、草滩生态产业园区内有完善的供水、排水管网系统。厂区内部管网采用生活、生产及消防给水管道并用环网布置,同意本项目给排水方案。
  2、草滩生态产业园区内已有的供热、电力等设施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的需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