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招生政策,并做到均衡分班。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小学、初中学区,保证学区内学生能免试就近入学;各改制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各种优惠政策拉生源;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不得自立名目,设立所谓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书面考试;未经市教育局以上行政部门批准,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随意承担或参与各类中小学竞赛、评奖活动,不得以竞赛、评奖成绩作为招生标准和择校条件。
4、严格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设置计划,在省教育厅和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省教材办下发的中小学推荐用书目录中选订学生用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范围推荐或组织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依法完善科学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教师综合水平
1、不断增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如研讨、讲座、师徒结对汇报等),促使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提升教学水平。使教师具备获取和驾驭知识的能力,了解和分析学生心理的能力;教学的组织能力,语言的表达能力;要面向全体学生,承认学生之间的差距,亲近、尊重学生,关心、帮助学生,教师要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有效的时间要质量,使学生获得实质的“减负”。
2、不断完善对学校、教师、学生的各项考核、评价机制,做到科学、全面、客观、公正。
对学校、教师的评价要做到教育行政部门、家长、社会、学生的全面参与,面向学校、教师的各个方面。不把考试指标和升学指标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唯一指标。
对学生的评价要体现班主任、科任教师、同学的全员参与,要综合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多个方面,要做到客观、全面、科学,又要关注评价的激励作用;要严控考试次数、严把考试内容:小学除语文、数学、外语外,其它学科不准统一组织书面考试,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不准组织除中考、毕业考试以外的统一考试,考试应在注重测查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学校和教师不准排名和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不得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依据排座位、编学号。
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马上行动起来,建立起“减负”责任制度,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要根据全市“减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认真分析辖区内各中小学规范办学、学生学业课业负担状况,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减负”工作目标,并在2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上报“减负”工作方案(电子邮箱:jcjyc@163.Com)。同时,要注意总结"减负"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