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教育教学民心工程,人民满意教育获得新发展
坚持教育公益性质,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加快全市教育的优质、和谐和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办人民满意教育水平。
20、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法制水平。创新教育普法形式,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维权工作。完善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鼓励学校、幼儿园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教育决策听证、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工作。推进教育办事公开,进一步增强教育审批、招生考试、收费等工作的透明度。
21、加强教育督导,保证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的教育管理体系。做好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按照新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小学校评估工作。围绕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新课改 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2、搞好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建设“阳光工程”,做好阳光招生、阳光采购和阳光校务工作,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规范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高中招收自费生“三限”政策。按属地管理原则和民办学校“四独立”标准完善改制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在年内基本完成改制校清理整顿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惩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种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继续开展好“千所学校教育教学公开日”和“万名市民评学校”活动,大力促进教育行风的根本性好转。
23、严格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健全学校综治、安全、保卫机构,认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深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对险情严重的校舍和设施坚决停止使用,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学生交通安全、集体活动等安全。
24、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推动中小学办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完成吉林铁中田家炳基金6,650平方米教学楼、市第一实验小学3,000平方米教学楼、吉林四中600平方米宿舍楼等工程;完成机电工程学校4,000平方米实训楼、9,000平方米宿舍楼,省城建校1.5万平方米宿舍、食堂、教学楼,公用事业学校搬迁改造,经济贸易学校1,676平方米实训楼,信息工程学校7,608平方米实训楼,工贸学校6,475平方米实训楼建设工程。加快全市学校食堂、特别是市直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市新增A级标准食堂2所、B级标准食堂3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