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狠抓教师教育,塑造江城名师。做好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市级培训和认定工作,深化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和“网联”培训,启动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计划,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制定名教师名校长行动计划,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积极创办青年教师发展学校,开展“十杰百优”青年教师评选,形成全市优秀教育人才选拔和储备体系。
15、强化农村师培,优化农村教育。优先提供农村及薄弱校教师进修和晋升机会,在培训数量、荣誉指标分配比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数额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制定农村学校校长、教师专题培训计划,开展评选“百名优秀乡村教师”活动,全力促进农村及薄弱校教师的专业发展。
16、整合师培资源,拓展培训基地。进一步发挥北华师范分院、教育学院、教科所、教育学会等教师教育基地、机构作用,创建一批在教师专业成长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整合全市教师教育资源,构建服务全市的教师教育资源联盟。对昌邑区教师进修学校、船营区教师进修学校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校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四、实施内涵发展创新工程,教育综合改革呈现新局面
抓住并用好全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完善薄弱环节,夯实发展基础,努力向体制机制要潜力、要资源、要质量,实现全市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17、改革用人制度,做好分流工作。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规定,建立并实施市直教育系统新录用教职工改革制度。认真组织撤销学校分流待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在满足所在学校需要前提下,探索待岗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新途径。
18、改革评聘办法,实行评聘结合。根据《吉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方案》和《吉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根据评聘办法、细则和条件,由用人单位自评、自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19、扶持民办教育,净化办学市场。出台《
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招校引教、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扶持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民办教育督导评估,实行民办教育机构退出机制,对不具备办学条件、聘用在职教师进行文化课补习、无证办学等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