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卫生局、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吉市卫联发[2008]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吉林经济开发区卫生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关于联合开展2008年春季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卫生局、教育局定于3月17日至4月18日对全市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本次重点检查学校卫生设施改造、有关《
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落实和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请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专项检查方案
吉林市卫生局
吉林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杜绝校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吉林市卫生局、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督促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力度;推动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转发
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通过开展自查整顿工作,规范卫生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及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联合专项检查从2008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