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市教发[200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各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
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吉林市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打造数字化平安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并把尽快实现全市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互通互连、视频教学互动、平安校园工程作为教育信息化的主要工作。现对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
建设数字化校园,既是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加速实现教育信息化,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两个突破”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
全市“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网络建设与资源建设并举,更加重视资源建设;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并举,更加重视软件开发;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并举,更加重视技术人员培训。建设数字化校园就是要全面推广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数字化、网络化、虚拟化和智能化,用技防手段实现平安教育,加快实现素质教育和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全市“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基本原则
数字化校园建设是一项崭新、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好数字化校园需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服务的原则
要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与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数字化校园将为因材施教、个性化教育和实现终身教育,以及培养创造性人才提供有力的技术手段和育人环境。应该在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上下功夫,把实施素质教育放在首位,培养适应信息化社会和知识经济需要的各类人才。
2、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