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范围指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到十级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指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至六级管理岗位。应聘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至六级管理岗位的,须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指一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一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指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聘工勤岗位的,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及操作技能。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在核定的编制、年度增人计划及规定的岗位设置内,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招聘方案。招聘方案内容为:招聘单位编制数、空编数、年度增人计划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考试的办法;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事业单位年度招聘方案原则上按规定时间每年集中核准一次;因情况特殊急需招聘人才的,也可按增人计划随时编制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市人事局汇总各单位的招聘方案,通过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中国济南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招聘公告一般在报名前15天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