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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税款核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计算机核定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成本费用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测算纳税人营业额,是核定定额的主要方法。

  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各项费用总额,具体包括人员工资、房租(摊位)费、各项管理费、承包费、水电费、贷款利息、计入成本的各项税金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经营房产为自有的,参照同地段、同规模的房屋租金计算。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各项费用总额除以行业应税所得率。

  行业应税所得率由各级县(区)级地方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测算。

  第十九条 行业参照法是指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测算纳税人营业额的一种核定方法,是核定定额的主要方法。

  第二十条 发票测算法是指按照纳税人开具发票的额度,与其申报情况进行比对,测算纳税人营业额的一种核定方法,主要适用于使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二十一条 能源消耗法是指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纳税人营业额的一种核定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加工、矿产开采型纳税人。

  第二十二条 主管地税机关一般应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到期后3日内完成税款初步核定工作。

  税款核定工作由税收管理员或主管税务机关指定从事核定工作职能的人员负责。

  核定税款时,应逐户填写《核定征收户纳税定额申报(申请变更)及核定审批表》。税源管理部门或指定从事核定工作职能的人员应根据《核定征收户纳税定额申报(申请变更)及核定审批表》按月汇总制作《定额核定汇总评议表》。

  第二十三条 定额执行期一般为半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核定纳税人以前期应纳税款不受本条期限限制。

第三节 集体评议

  第二十四条 集体评议是指由主管地税机关组织或邀请有关人员,对纳税人纳税初步核定定额进行集体民主评议,听取各方意见的必经程序。

  第二十五条 实行集体评议时应成立集体评议小组。集体评议小组由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工商联代表、个私协会代表或行业协会代表、协护税人员和主管地税机关负责人、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制员、税收管理员等组成,组长由主管地税机关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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