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增强市民参与无偿献血意识
宣传教育是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首要环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把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重点,要设立专门栏目并免费播放和刊登有关公益广告。
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献血有利于身体健康和血液生理知识的宣传,争做无偿献血的表率;组织市献血办充分利用广告、讲座、报刊、发放宣传资料、给献血者寄贺卡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市中心血站要继续坚持采血车街头定点宣传采血工作,方便公民献血。
教育部门要把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鼓励大、中专院校适龄学生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市属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市献血办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和节假日开展宣传、动员和采血活动,带动更多的市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
四、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的组织机构建设,市、区县献血办要切实承担起具体指导、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责任。市中心血站是我市唯一的采供血机构,是开展无偿献血和临床供血的基础,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建设与发展纳入公共卫生工作总体规划。依法加强采供血“三统一”管理,加强市中心血站服务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保证血液质量,确保群众献血、用血安全。各级医疗机构要逐步改善条件,为患者自身贮血、自体输血提供方便,同时,为节约有限的血液资源和保证临床用血安全,要加大成分输血力度,推动成分输血工作的开展,逐步提高成分输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采供血和医疗机构要强化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意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质量观念和服务意识,改革服务模式,努力探索优质、高效、便捷的采供血综合服务模式,以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血液质量和输血服务水平。
五、依法加强对血液工作监督管理,确保群众献血、用血安全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采供血“三统一”管理,加强采供血机构服务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用现象。巩固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成效,加大整治力度,杜绝违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的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