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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6〕412号)


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省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陕高法[2006]74号)收悉。3月30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省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BMS);
  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
  3、安全防范系统(SAS);
  4、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传输系统;
  5、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FAS);
  6、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
  7、数字化审判及会议系统;
  8、大屏幕显示及引导系统;
  9、综合布线及光纤接入系统;
  10、计算机网络系统;
  11、数字程控交换机系统;
  12、UPS、防雷及接地系统。
  二、设备选型
  基本同意各系统设备及仪器的选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细化设计方案,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设备购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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