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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对今年新增加的专项治理项目所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对学校和医疗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逐步健全完善行风评议的科学评价体系、规范的运行方式和有效的结果运用机制。继续办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按照《遂宁市监察局、遂宁市广播电视局关于<阳光政务>特别节目第四轮参加单位及播出时间安排的通知》(遂监发〔2007〕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目上线相关工作。要坚持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和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机制和内容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特别是要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使之真正成为纠风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形成纠正-建设-监督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个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省各项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措施、综合治理,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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