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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纠正和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巩固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切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严格涉企检查审核,防止和克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有关要求,发挥各级涉企负担监督联系点及监督员的作用。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遂委办〔2008〕33号)的要求,畅通企业的诉求渠道,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纠正和查处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2.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督促和配合交通、公安、林业、畜牧等牵头(责任)部门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并纳入常态管理。抓好《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管理,严格收费站点的审批和清理工作,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管理。
  此外,继续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按照市委提出的转变干部作风、改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提高政策制定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推进勤政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防止和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行为,纠正和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成风,取信于民。要加强作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健全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加强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今年市纠风办建立政风行风监督联络员联系制度,切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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