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1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经委、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遂宁日报社、市宗教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和《遂宁市“十一·五”消防规划》等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市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分析全市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驻遂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
(四)研究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措施,组织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考核。
(五)研究各类重大火灾隐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