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涟源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浏阳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换发和变更《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涟源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浏阳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换发和变更《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
(经能源〔2008〕172号)


娄底、长沙市经委、工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供电营业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20号)和我委《关于做好〈供电营业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经电力[2006]79号)文件精神,涟源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因原证到期申请换发《供电营业许可证》,浏阳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因办公地址变化申请变更《供电营业许可证》办公地址。经当地经委审核,我委组织会审后,同意给涟源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浏阳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换发(变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的《供电营业许可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