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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健全机构,夯实卫生应急基础
  组织卫生应急工作专项调研,继续推进各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重点加强仍未单独设置应急办的地级市和珠江三角洲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机构建设,推进省、市级相关业务单位卫生应急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业务单位纵横交织的卫生应急体系。认真贯彻《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类业务技术支撑部门应急办机构、编制、队伍等指导意见,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职能,规范卫生应急职责,加强卫生应急业务技术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三、预防为主,做好卫生应急准备
  认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准备。按照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要求,以我厅与省人事厅印发的《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系列教材》为基础,认真抓好应急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医疗一线医务人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全员培训。组织考核型应急演练,着重考核卫生行政和业务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科学检验和动态更新修订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预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发传染病检测技术体系,做好技术储备。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对各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督导。
  四、着眼长远,落实卫生应急发展战略
  认真落实卫生部《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制订《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调研,对比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找出差距,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战略研究,解放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全局,促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科学、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与技术建设,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等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建立我省现场流行病学和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提高我省卫生应急管理、现场调查处理和检验检测能力。支持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家参比实验室,统筹构建完善的、各有专长的应急网络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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