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政办〔2008〕3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在反映工作动态、总结交流经验、典型示范带动等方面的作用,现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内容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三项重点及其监督检查跟进落实举措开展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反映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报送程序
拟报送信息经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通过传真将纸质版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同时通过互联网的电子信箱报送电子版。
三、信息采用和考核
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的上报信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择优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上采用;在此基础上,再优选部分信息上报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将对信息采用情况予以通报,对信息报送工作不重视、不及时、质量差和没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区县、部门和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扣分。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信息上报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定期、不定期上报信息,各区县每一个月不少于1篇,市级部门每两个月不少于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