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省招委、省自考委、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印发的《四川省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统筹管理力度。在试卷的运送、保管等重要环节,各区、县教育、公安、保密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抓好各项安全保密设施、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责任人的落实,严格履行试卷保密职责。市、区县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高考的安全保卫工作,在试卷运输过程中,公安部门要派出专人专车押运,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试卷存放保密室期间,要按规定由公安与招办工作人员一道,做好24小时值班守护工作。考试过程中,公安部门要派出足够的警力,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确保整个考试的顺利进行。市、区县保密局要加强对高考保密工作的指导,对当地保密室要加强巡查,督促招生考试机构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完备试卷管理和交接手续,做好保密各环节的工作。高考前,各区、县要进一步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确保试卷安全。
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各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考试管理,保证考点设置规范、机构健全、规章完善、管理有力、措施到位。要确保足够的考务工作力量,认真挑选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尤其是今年新参加高考监考工作人员的招生政策、考试业务等岗前培训和工作纪律、诚信施考的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层层签订《考试工作责任书》、《诚信施考承诺书》,明确任务、职责,认真做好高考各环节的工作。
要加大考试巡查力度,严肃考风考纪,严惩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严肃处理。当前要重点防范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对互联网有害高考信息要及时进行封堵、删除,对参与、组织、纵容考生在考试环节作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违纪舞弊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因考试工作人员失职或考点领导失查造成重大舞弊、雷同卷等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