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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园林镇(乡)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分
Ⅴ-1
公共绿地布局
镇(乡)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
10
优秀10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
Ⅴ-2
公园、广场设计与效果
设计符合规范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
7
优秀7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Ⅴ-3
古典园林与历史名园保护
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
3
优秀3分,合格1.5分,不合格0分
小 计
20
专家考评意见:
考评人(签字):
年 月 日:
Ⅵ-1
镇(乡)大环境绿化
镇(乡)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镇效一体的优良环境。
Ⅵ-2
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镇(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建有专门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沼气化率达80%以上。
1
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Ⅵ-3
水体沿岸绿化及其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镇(乡)特有的风光带。
5
考评专家意见:
年 月 日
Ⅶ-1
燃气普及率
沼气化普及率80%以上。
0.5
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Ⅶ-2
镇(乡)照明、景观照明
镇(乡)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镇(乡)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镇(乡)道路亮灯率98%以上
Ⅶ-3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5平方米以上。
Ⅶ-6
用水普及率与水质综合合格率
自来水普及率7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优秀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考评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