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园林镇(乡)和村庄创建活动的通知


  表Ⅴ
  遂宁市园林镇(乡)考评表Ⅴ园林建设

遂宁市园林镇(乡)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分

Ⅴ-1

公共绿地布局

镇(乡)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

10

优秀10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

 

Ⅴ-2

公园、广场设计与效果

设计符合规范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

7

优秀7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Ⅴ-3

古典园林与历史名园保护

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

3

优秀3分,合格1.5分,不合格0分

 

小  计

20

 

 

专家考评意见:

 

 

 

 

 

 

 

 

 

 

                 考评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Ⅵ
  遂宁市园林镇(乡)考评表Ⅵ生态环境

遂宁市园林镇(乡)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分

Ⅵ-1

镇(乡)大环境绿化

镇(乡)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镇效一体的优良环境。

3

优秀3分,合格1.5分,不合格0分

 

Ⅵ-2

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镇(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建有专门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沼气化率达80%以上。

1

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Ⅵ-3

水体沿岸绿化及其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镇(乡)特有的风光带。

1

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小  计

5

 

 

考评专家意见:

 

 

 

 

 

 

 

 

 

                   考评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Ⅶ
  遂宁市园林镇(乡)考评表Ⅶ市政建设

遂宁市园林镇(乡)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分

Ⅶ-1

燃气普及率

沼气化普及率80%以上。

0.5

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Ⅶ-2

镇(乡)照明、景观照明

镇(乡)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镇(乡)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镇(乡)道路亮灯率98%以上

1

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Ⅶ-3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5平方米以上。

0.5

合格0.5分,不合格0分

 

Ⅶ-6

用水普及率与水质综合合格率

自来水普及率7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3

优秀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小  计

5

 

 

考评专家意见

        

             

                   考评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