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村庄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七、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暴露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率达80%以上,沼气化普及率达80%以上。
八、村庄户通硬化道路达90%以上。
遂宁市市级园林村庄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村庄环境质量、缩小城乡差距,落实城乡统筹,促进村庄健康发展,特指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市级园林村庄实行申报制
二、申报时间
市级园林村庄的评选每两年一次,各县、区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须在评选年的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规划和建设局。
三、申报材料
1.《村庄规划》
2.县、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推荐市级园林式村庄的报告。
3.申报的村庄关于创建工作报告。
4.村庄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5.园林绿化规划及实施情况的说明。
6.大环境绿化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等有关资料。
7.绿化管理情况的说明(制度建设、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四、申报程序
各县、区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园林村庄的申报程序和要求,对本地区申报园林村庄进行检查,并统一将检查通过的市级园林村庄的材料按要求报市规划和建设局。
各县、区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每次申报的市级园林村庄最多为2个。
五、评审与命名
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县、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报送的市级园林村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验收,评审验收合格的,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命名并颁发奖牌。
对已命名的“市级园林村庄”,市规划和建设局将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市级园林村庄标准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3
遂宁市市级园林镇(乡)申报审批表
镇(乡)名称
|
| 所在县
|
|
镇(乡)人口
|
| 建成区面积
|
| 设镇(乡)时间
|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 绿 地 率
|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
当年财政收入
|
|
|
|
|
|
镇(乡)基本情况:
|
遂宁市园林镇(乡)
考 评 表
镇(乡)名称:
评 审 日 期:
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制
遂宁市园林式镇(乡)考评表
遂宁市园林镇(乡)标准类别与分值分配
| 标准分值
|
Ⅰ
组
织
领
导
| 10分
| Ⅰ-1
| 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 2
|
Ⅰ-2
| 创建领导与组织保障
| 2
|
Ⅰ-3
| 园林绿化经验与示范推动作用
| 1
|
Ⅰ-4
| 镇(乡)园林绿化管理
| 1.5
|
Ⅰ-5
| 建设资金、养护经费增长情况
| 2.5
|
Ⅰ-6
| 管理法规、制度,执法及效果
| 1
|
Ⅱ
管
理
制
度
| 10分
| Ⅱ-1
| 绿地系统规划
| 6
|
Ⅱ-2
| 绿地系统布局与功能
| 2
|
Ⅱ-3
| 绿化用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2
|
景
观
保
护
| 8分
| Ⅲ-1
| 自然风貌保护
| 2
|
Ⅲ-2
| 镇(乡)文化与地方特色,历史文化保护
| 2
|
Ⅲ-3
| 镇(乡)布局、建筑风貌
| 1
|
Ⅲ-4
| 古树名木保护
| 2
|
Ⅲ-5
| 户外广告管理
| 1
|
Ⅳ
绿
化
建
设
| 42分
| Ⅳ-1
| 指标管理
| 27
|
Ⅳ-2
| 道路绿化
| 3
|
Ⅳ-3
| 居住区绿化
| 5
|
Ⅳ-4
| 单位绿化
| 3
|
Ⅳ-5
| 苗圃建设
| 2
|
Ⅳ-6
| 全民义务植树
| 2
|
Ⅴ
园
林
建
设
| 20分
| Ⅴ-1
| 公共绿地布局与服务半径
| 10
|
Ⅴ-2
| 公园设计与效果
| 5
|
Ⅴ-3
| 古典园林与历史名园保护
| 3
|
Ⅴ-4
| 广场建设与效果
| 2
|
Ⅵ
生
态
环
境
| 5分
| Ⅵ-1
| 镇(乡)大环境绿化
| 2
|
Ⅵ-2
| 垃圾处理
| 1
|
Ⅵ-3
| 水体沿岸绿化及其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 1
|
Ⅵ-4
| 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比例
| 1
|
Ⅶ
市
政
设
施
| 5分
| Ⅶ-1
| 沼气化普及率
| 0.5
|
Ⅶ-2
| 镇(乡)照明、景观照明
| 1
|
Ⅶ-3
|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 0.5
|
Ⅶ-4
| 用水普及率与水质综合合格率
| 1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