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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步伐,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方向,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的布局规划,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联动、统筹推进的路子,围绕现代畜牧业、特色种养殖业、休闲观光农业和优势农产品加工服务业,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辐射能力强、环保条件优的骨干项目和经营业主,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把我市打造成为优新农产品的生产、物流基地,绿色食品的精深加工基地,高新技术农业的孵化基地,农业的产业梯度转移基地。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引进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100个,其中:种植业开发企业35个,每个区、县7个;养殖业开发企业40个,每个区、县8个;农副产品加工业10个,每个区县2个;乡村旅游开发5个,每个区县1个;林业开发企业5个,每个区、县1个;农村流通服务开发企业5个,每个区、县1个。
  三、责任分工
  坚持“专业分工、协作配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各区、县为农业招商引资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是招商项目的对应牵头单位,分别做好相应项目的产业规划、政策研究、项目开发、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市农办要加强统筹规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市招商服务局要制定考核标准,收集通报进展情况,实施考核;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要发挥优势,为农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市广电局、市报社要通过舆论引导、树立典型,为外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市规划建设、工商、税务、国土、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好用活优惠政策,提供便捷服务;综合执法部门要做到文明执法,为外来投资者保驾护航。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特色优势,突出招商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市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围绕优质生猪、肉牛、家禽、水果、疏菜、茶叶、林竹、花卉等农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产业链延伸和提升环节,加大农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中心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畜禽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源加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领域的资金和技术,引进带动力强、关联度高、经济效益好、环保条件优的龙头企业和一批种养殖专业大户,通过招商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企业主体和市场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各区县要合理包装招商项目,突出抓好1-2个农业优势产业的招商引资。要按照“优势产业互补、特色产业共建、协同配套发展”的思路,加快做好与沿海、成渝产业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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