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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发甘肃省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发甘肃省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农牧局:

  从2007年开始,省上设立了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支持全膜双垄沟播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为加强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旱作农业技术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甘肃省旱作农业技术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市(州)、县(区、市),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旱作农业技术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甘肃省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旱作农业项目资金是指省上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整合各项资金以及各市县筹集专项用于支持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的财政性专项资金。

  第三条 旱作农业项目资金扶持的重点是给种植农户补贴地膜、购置起垄机械、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项目主要围绕玉米、马铃薯两大作物实施。

  第四条 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遵循政策公开、农民自愿、合同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资金筹措

  第五条 省级旱作农业项目资金通过省财政预算安排、整合扶贫、发改、水利等资金多渠道筹集。

  省财政预算安排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在年度预算专项安排。

  整合扶贫、发改、水利等用于旱作农业项目的资金,由省财政厅在年度预算中调整相应资金单独列支,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统筹使用,预算科目不变。

  第六条 市县财政部门应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多渠道筹集安排用于旱作农业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七条 市县农业部门进行旱作农业项目规划编制、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市县财政部门应给予相应安排,保证旱作农业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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