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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通知
(遂府发〔200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府发〔2008〕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执法工作,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支队、市经济开发区、市创新工业园区、市河东新区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各区、县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力度。
  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至5月15日)。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户逐户登记造册,并于4月30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和清理整顿办法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5月中旬召开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动员大会。
  (二)疏导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各有关部门按照市上统一部署,督促、引导无证无照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对符合申办证照条件者,要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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