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抓好重点用能节能降耗工作,强化市节能监察中心职责,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和未落实国家、省、市节能降耗措施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制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严格按照《
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予以重处。继续开展能效标识制度,加大对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严格实行新上项目建设节能评审制度,未进行节能评审一律不予审核、转报和登记备案。抓好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分解和落实好限期治理目标,不定期地对限期治理企业进行督促检查,积极协助企业解决限期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要素保障,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重点抓好蜀秀110KV变电站、大英石门220KV变电站建设,继续做好500KV变电站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枯水期和夏季电网迎峰度夏供应工作,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用电。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和重点企业运输需求,缓解企业货运矛盾。积极主动加强与川中油气矿、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的联系,协调落实好天然气用气计划,努力确保企业用气需求。做好重点企业和三个“百亿工程”的融资需求协调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科技创新奖励补贴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投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向社会筹集资金。下大力气抓好新上市公司的培育工作,力争年内锂盐公司(IPO)首发成功。支持现有上市公司以配股、增发,和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等方式,增大融资能力。
三、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切实把加快工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领导联系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 1.遂宁市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2.2008年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