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上救生衣行动。推动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将“救生衣行动”扩展到全市水域内所有船舶。按定额标准100%配足救生衣(浮具),所有乘客必须100%穿戴好救生衣(浮具)后方可开航。
3.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严格危化品经营许可和安全“三同时”制度,加强以防范液氯、液氨、燃油、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监管,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推广使用HAN(本质安全不爆炸)阻隔防爆技术和手机屏蔽技术。整顿和规范民爆物品经营秩序,积极推进销售、配送和爆破一条龙服务,减少危险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县、区、乡(镇)以及村民委员会,加大“打非”力度,监控重点村户,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三超一改”问题,加强储运监管,促进烟花爆竹生产的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发展。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继续开展矿业秩序整顿,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继续强制推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技术措施。
5.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继续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为重点,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加强对休闲娱乐设施、集贸市场等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6.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立项审批、地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在建市政道路、桥梁和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严密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等易发事故。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安全检测、隐患治理和应急管理。
7.旅游和其他行业安全整治。开展对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旅游星级饭店安全检查,加强市内风景名胜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涉旅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中小学校危房专项整治和楼道、消防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加强重大文体活动安全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1.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3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理顺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要从政府监管、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和硬件、软件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在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
2.严格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申报、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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