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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起因、基本过程、性质、处置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重大经费开支、领导重要活动的报告内容,包括事由、目的、基本情况等。单位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或违法违纪人员姓名、起因、性质和有关处理情况等。
  重大事项报告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网络和书面汇报等形式,分别报送省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处室,报送部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相关规定。
  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机制
  (一)建立重大事项预测预警机制。各市局要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分析预测,掌握本区域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密切关注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加以解决。要有超前意识,把隐患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完善值班工作规则。各级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值班工作落到实处。要不断加强值班室建设,配齐值班设备,提高值班设备现代化水平,保证重要情况报送及时、准确、高效。
  (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责任制。凡发生重大、紧急和突发事项,各级工商局要及时报告。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责任制,凡领导重要活动、重大经费开支,不经汇报批准,擅作主张,造成不良后果以及漏报、迟报、瞒报、谎报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省局将定期对全系统报送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
重大事项报送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报省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上班期间电话:(0531)88527995、88527465;下班时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报省局值班室,电话:(0531)88527349,传真:(0531)88527400。
  二、重要工作,报省局有关职能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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