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各相关职能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业务部门要积极研究提出详细的应用系统功能和指标需求,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做好需求的技术论证,并抓紧实施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二)加强调研指导。各地要采用典型引路、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要注重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地在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的有关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局将把各市局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及其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工商局也要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向省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局在适当时机对各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及其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强日常监管。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其信用状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及时充实完善市场信用记录,通过应用系统功能实现市场信用等级动态更新,并相应调整分类监管措施,确保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五)不断完善提高。各地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以实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措施,同时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和交易行为,不断提高市场规范管理水平,积极强化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推动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附件:
1.全省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3.商品交易市场信用指标调查表(略)
4.进场经营者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附件1:
全省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华理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学法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