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现状,包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道路、供电、通信条件和社会事业状况,以及移民村群众拥有土地资源、收入构成、收入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从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政策因素等方面对其进行原因分析。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现状及问题,研究确定相关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并切实维护和体现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移民村群众对扶持项目的意愿,包括移民村群众意愿的调查方法和调查成果。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5月11日-6月20日)
(一)编制内容及分工
1、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产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等方面分析移民村群众存在的问题;分析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和关键因素问题。(由发改汇总)
2、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套项目规划。在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拟定土地整理、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项目,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计算主要工程量,估算工程投资并提出资金筹措方案,说明移民收益情况。(由农业、水利局负责)
3、农村人畜饮水、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规划。
对人畜饮水存在困难或饮水安全没有达标的村(组),可规划必要的水源开发、饮水、供水、改水等项目。(由水利局负责)
对于适宜发展沼气的村(组),可规划建设农村沼气项目。(由农办、农业局负责)
村(组)内交通条件差的,可规划村(组)内道路整治项目及其他必要的交通设施;对不通公路的行政村,可规划公路建设、道路改造等项目。(由交通局负责)
对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的行政村,可规划卫生室项目。(由卫生局负责)
对不通电话、电视的村(组),可规划必要的通信广播设施。(由文广出版局负责)
对低保、五保人员及生活条件稍好的移民,可规划相应的集中供养点、老年公寓或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由民政局负责)
以上项目要结合现有专项规划,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设计,计算主要工程量,估算工程投资并提出资金筹措方案,说明移民受益情况。
4、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规划。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可规划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包括库区塌岸、浸没影响、淤积、水土流失等问题的处理。提出处理方案,计算主要工程量,明确资金筹措方案,说明项目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由林业、水利、环保局负责)
5、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规划。根据移民劳动力状况,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输出情况,规划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项目,说明培训内容、范围、费用、移民收益及劳动力转移情况等。(由人劳社保局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