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249号)。
  (五)经批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六)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
  (七)景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长期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八)村(组)的经济社会现状调查资料。
  (九)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及其他相关资料。
  六、编制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基础准备工作(4月10日-5月10日)
  (一)建立组织机构(4月15日-4月30日)
  一是建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发改、财政、农办、水利、交通、国土、建设、经贸、民政、卫生、文广出版、复建办、移民办、旅游、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编写组人员由办公室统一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二是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县级规划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立项工作。三是落实编制工作经费。
  (二)基本资料收集(4月15日-4月30日)
  可供移民村开发利用的各种资源(储量、质量和分布)、开发利用现状、开发条件、发展规划、环境状况等资料;(由国土、农业、环保负责)
  县行政区划图,县“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电力、交通、卫生、教育、生态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旅游等部门专项规划;(由发改局收集)
  2006年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村人均纯收入等资料;(由农业局收集)
  2006年库区及移民安置区主要农副产品、建材、运输价格和人工工资等资料,有关工程定额和取费标准;(由农业局、建设局收集)
  历年来水库移民问题处理情况。(由移民办收集)
  (三)实地调查(4月20日-5月10日)
  充分利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成果,以村(组)为基本单元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调查。(由各相关乡镇政府、编制办公室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