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在国家的帮扶下,动员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坚持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方针,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
四、规划目标
(一)规划水平年
2006年为规划基准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展望中长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6年。
(二)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十一五”末的平均水平。
1、基本建成能满足移民粮食自给的旱涝保收农田,有条件的达到人均0.5亩以上的基本口粮田。
2、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基本实现移民群众饮水安全;
3、行政村通公路,基本解决村组内的交通问题;
4、村(组)通电,基本实现移民户户通电;
5、行政村有卫生室;
6、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移民群众子女上学的问题;
7、争取每户有1个以上劳动力接受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并有一项稳定的增收项目;
8、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广播电视、通电话;
9、移民群众生存条件明显好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中长期规划目标: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社会事业发展。
远期规划目标:移民村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当地同步发展。
五、规划编制依据
(一)《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二)《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