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发改局、移民办编制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移民办)
为切实编制好我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实现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同步运行、同步发展,实现移民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生活较富裕安康,根据省、市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村(组)为基本单元,与县域经济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原则上每五年编制一次。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包括滩坑、上标、英川、白鹤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点,新安江水电站落户我县的移民安置点。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全面发展。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分析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移民意愿,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