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省内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价商[2006]125号)
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疏导西北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25号)规定,经请示国家发改委,现将我省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规定,凡属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自2005年1月1日以后省内新投产水电机组(不分装机容量大小)的上网电价,统一按国家规定的甘肃省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标杆含税价格执行,现行价格为0.227元/千瓦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新投产机组名单见附表。
二、省内2005年1月1日以前投产的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其上网电价仍按省物价局《关于提高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甘价商[2004]352号)规定的小水电上网电价0.18元/千瓦时执行。
附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新投产机组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