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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作“中国观音文化之乡”大型广告标牌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作“中国观音文化之乡”大型广告标牌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41号)


船山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
  我市已成功申报“中国观音文化之乡”,为了加大“中国观音文化之乡”品牌的宣传力度,扩大我市城市旅游文化的对外影响和知名度,市政府决定在市城区显要地段制作“中国观音文化之乡”大型永久性宣传广告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职责及其任务
  (一)开发区管委会在遂回高速路遂宁罗家湾收费站至市城区段制作1幅“中国观音文化之乡.遂宁欢迎您”的大型永久性的宣传广告牌,所需经费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船山区政府在遂渝高速路遂宁收费站至市城区段制作1幅“中国观音文化之乡.遂宁欢迎您”大型永久性的宣传广告牌,所需经费由船山区政府负责。
  (三)由开发区管委会和河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在广德寺莲花广场和灵泉寺聚贤广场各制作1幅“中国观音文化之乡”标牌(分四行书写“四川省遂宁市  中国观音文化之乡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08年1月命名”),标牌设计大体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风格一致,同时体现观音文化内涵,所需费用分别由观音故里广德风景区管委会、观音故里灵泉风景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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