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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8年高考中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8年高考中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府函〔2008〕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我市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全市中考将于6月12日、13日、14日举行。“5?12”汶川特大地震,给我市今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考带来了严峻挑战。为确保高考、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谐地进行,给全市高考、中考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环保、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对主要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以及商业网点、餐饮娱乐场所、机动车维修场所等进行检查整治。6月3日至6月15日期间,市政府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查处考生及家长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环保、建设等部门负责监管市城区内建筑施工单位,要求6月3日至6日每晚10:00后停止施工;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在高考(7日早8:00至8日下午5:00)考试期间、中考(6月12日早上8:00至14日上午11:00)期间停止施工。
  二、开展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公安部门要把考点学校周边作为巡查、整治的重点区域,对影响考生考试和安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要全面摸清辖区情况,切实维护好高考、中考秩序,严防发生各类治安事件,确保考生、家长和工作人员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确保治安、交通秩序良好,为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消防部门要对考点学校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检查,排除火灾隐患。供电部门要在高考、中考前检查线路,确保高考、中考期间的正常供电。
  三、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对考点学校临街路段、学校门前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等,落实专人在重点时段加强疏导和管理,严防考生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加大禁鸣宣传力度,在临街考点学校附近醒目位置设立临时禁鸣标识,通行车辆禁止鸣笛。考试期间,交警部门对考点学校周围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高考、中考期间的上午8:00至9:00、下午2:00至3:00,除与高考、中考有关的车辆及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疏通考点学校周围的交通。在考点学校外设立警戒区,保证考点学校周围无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聚集。
  四、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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