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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遂宁的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重点,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与应急防范网络,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各区、县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遂府发〔2006〕8号)和市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十一·五”消防规划>的通知》(遂府办函〔2007〕376号)精神,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装备、消防站规划建设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和河东特勤消防站今年要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9年投入使用;射洪县公安消防站迁建工作要在今年6月份完成;蓬溪县、大英县要理顺消防队管理体制,完成消防队营房主体工程建设,车辆、装备建设达标;市创新工业园要加快城南公安消防站建设步伐,今年底前建成并投入执勤备战。各区、县要按要求完成新增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
  二、落实消防责任,建立消防工作网格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分析和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消防管理方案,制定企业晋级、评优和星级评定等消防安全考核办法;各单位和公众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民政、农业、建设、综治等各部门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为契机,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把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防线向城市社区、农村场镇延伸,增强城乡基层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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