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保护儿童健康,2008年省政府决定在遂宁等17个市州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和学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
财政行政部门负责麻疹强化免疫、冷链设施和应负担的必需经费。
药监行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流通环节管理和监督。
妇联负责做好儿童监护人对麻疹强化免疫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动员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责任、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
各新闻媒体要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提供无偿新闻报道或公益广告,使全社会都关心青少年儿童的健康。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等各项工作。
各地在活动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方式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切实做到预防接种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由中央补助地方,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对疫苗全部免费供给,接种补助经费国家按每针次2元补助。同时,国家和省还将争取国际组织在注射器、安全盒、培训、宣传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市级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市本级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资金,保证冷链设施和运转及工作所需经费,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市所有8月龄至14岁儿童,即199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均免费接种一剂次(0.5ml),确保应种对象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至31日。
三、切实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一)积极开展培训。各区、县在3月15日之前完成对乡、村两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导区、县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