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经营固定线路的公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以在政策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运输企业务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行为。交通主管部门要打击“倒票、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的气象预测,预先制定抢修预案,落实抢修力量,保障道路尤其是省道和重要县道的畅通。春运前,交通部门要针对我县公路施工路段多的情况,对主要施工路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要关注大均段、外舍段、库区等重要区域的道路安全问题。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确保公路畅通。交通、交警部门要分别在施工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设立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要做好公路特别是对危桥险段、隧道挡墙和高边坡的巡查工作,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和构筑物进行24小时巡查,发现险情及阻车情况要及时协调疏通。
各部门和单位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氛围。春运期间,客运中心等交通运输单位,要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努力克服客流量大幅增加、运输设施和场所满负荷运转、工作环境和条件相对艰苦的困难,把春运作为检查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风貌的良机。积极开展各项服务竞赛活动,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在售票服务、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异地售票、组织送票上门或流动售票、增设进出通道、设立服务和监督电话、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开展信息咨询、维持站场秩序、加强卫生管理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对因雪阻、路阻和运力不到位而导致的客流积压,车站要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要特别关注老、弱、病、残旅客。要依法严厉打击“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兜客”等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因运输时间延误而引发的各类纠纷。
春运期间,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向社会公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播发春运信息和动态,及时发布气象和交通线路通堵情况、车船安排、客票供需、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力市需求等方面的信息,旅客出行提供事前信息服务。要加强对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服道,弘扬好人好事,同时也要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