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
各乡镇(管理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雨雪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特别是要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敬老院和破旧危房等的防险加固工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群众安全。要重视关心一时难以恢复供电地区群众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照明用具和设备,临时解决群众收看电视和生活照明困难。同时,要做好群众的解释疏通工作,以最大努力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尽快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安监、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事故整治点、桥梁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科学平抑商品物价,满足市场需求。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恶劣气象条件下群众就医需要。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制订应对措施,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发生雪灾冰冻严重的乡镇要做好灾情收集和评估,及时调集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和农作物防低温冻害等工作,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四、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县气象局要加强会商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雨雪、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通报。县内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和手机短信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科普知识,正确反映当前雨雪冰冻灾害的形势和情况,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安排好应急值守工作
强降温降雪天气期间,各乡镇(管理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搜集灾害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管理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