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146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规范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行为,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江少伟
副组长:
杨仲敏(县府办副主任)
潘文彪(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
叶卫东(人民银行行长)
蓝朝星(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晓梅(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旭东(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 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蓝廷洪(县人劳社保局副局长)
周成璟(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月芳(县农办副主任)